法騰法學願2018年5月25日病患進行醫美「飛梭雷射」後,皮膚發炎、起水泡及流膿現象,醫師即具有「過失責任」嗎 ?選自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醫字第34號判決一、重要爭點: 📌 Q1:醫師為醫療行為時,應盡之「實質說明義務」為何? 📌 Q2:上述皮膚發炎、起水泡及流膿現象,是否可歸咎醫師之「醫療疏失」?二、判決要旨:
選自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醫字第34號判決一、重要爭點: 📌 Q1:醫師為醫療行為時,應盡之「實質說明義務」為何? 📌 Q2:上述皮膚發炎、起水泡及流膿現象,是否可歸咎醫師之「醫療疏失」?二、判決要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