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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缺「不法意識」與「構成要件故意」之混淆誤認
一、「欠缺不法意識」之基本介紹 按「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,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。但按其情節,得減輕其刑。」刑法第16條定有明文。次按「所謂不知法律,係指對於刑罰法律有所不知,且其行為不含惡性者而言。」( 最高法院 - 36年特覆字第1678號判例意旨)。 #具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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