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實務裁判如何操作與適用「信賴保護原則」?一、重要爭點: 🔹 Q1: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撤銷原發給被上訴人之法制「專業加給」並請求返還溢領差額,被上訴人是否有「信賴保護原則」之適用? 🔹 Q2:被上訴人早已將該專業加給(薪津)充作生活費開支使用,是否應予保障或列為信賴利益之核算範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