竊盜罪「既、未遂」之認定標準-著手理論深度學習竊盜罪既為財產犯罪,其處罰的目的即在於保護他人的財產利益,而該受保護之法益並非法文所指稱之「動產」,蓋動產係作為法益之表徵而成為行為客體,此際法益保護關注的焦點應在於持有人與動產之間的「持有關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