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記者為作「追蹤性報導」,而翻拍及刊登同業之攝影照片,是否屬「合理使用」?#選自高等法院92年度上更一字第96號 - 超連結。 一、重要爭點: ★ Q1:瞬間捕捉之新聞「攝影著作」,其「原創性」應如何判斷? ★ Q2:被告記者丁某為作「追蹤性報導」而擅自重製並刊登出他人攝影著作,能否符合「合理使用」? 二、判決要旨: (1) #上訴意旨(即原審自訴人)